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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日起十省交通违法联网 自驾游莫违法 发布时间:2011/9/29 20:12:34 浏览次数:27669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闫海滨)以往很多开车去外地的司机都有个“小九九”:车开到外省后,即便交通违法了暂不去处理也不要紧,因为违法记录不会在车辆登记地显示,所以也就不会影响年检。但东莞市交警部门昨天提醒,10月1日起十省(区)交通违法记录联网,国庆期间准备异地自驾游的车主,要遵纪守法,别再抱侥幸心理。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10月1日起,广东、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就要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各地接收到本地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就将更新机动车状态。
据了解,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信息包括交通违法记录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通知方式及标记、通知日期、处理情况等。但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记录不进行省际转递。为了方便处理异地违法,违法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违法地接受处理,也可以本地接受处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并进行更新。
信息原始来源: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1-09/29/content_30626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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