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交通繁忙路段”首次划定 发布时间:2010/9/29 11:15:19 浏览次数:5574
晶报讯(记者 吴欣 通讯员 杨静)昨日市交警局通报,为规范路边临时停车秩序,保证交通顺畅,深圳首次在全市划定“交通繁忙路段”。交警将严厉查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车行为,违停即罚;值得注意的是,交通繁忙路段即使划有停车泊位,如果市民在泊位内车辆逆向停放、跨车位停放、在停车格外停放等,一经发现也将按违停行为处罚。
据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后,作出处罚决定”的规定,市交警局日前在全市范围划定了“交通繁忙路段”,并按三类路边停车实施分级管理,即交通繁忙路段违停坚决查处、施划停车泊位路段务必有序停放、非交通繁忙路段违停适用敬告执法。
除交通繁忙路段和施划停车泊位路段外的统称为“非交通繁忙路段”,对非交通繁忙路段存在车辆违停或临时停车的,交警将采用手机短信违停提示的方式通知车主(车辆已注册手机信息),如10分钟后违法车辆仍未驶离的,现场拍照后贴“违停告知单”。同一路段同一违停车辆已提示3次的,系统将自动锁定不再提示,即按照违停行为查处。
市交警局表示,交通繁忙路段将根据警力分布安排、管控重点、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实际情况,每隔3至6个月调整一次。
市交警局将在全市交通繁忙路段加装明显的“交通繁忙路段”标牌,便于市民识别和民警执法认定。同时,交警将针对群众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违停时段和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并予以曝光。
交警部门近期将在媒体公告具体的繁忙路段,市民也可登录交警局信息网(www.stc.gov.cn)查询具体路段。
□相关链接
●交通繁忙路段范围:
属于主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繁华路段或片区(如华强北片区,东门片区),或虽在次干道、支路、小区道路,但受道路条件限制,容易发生交通拥堵、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或者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路段。
●处罚:
对在交通繁忙路段违停的,无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执勤民警直接给予现场开单处罚(驾驶人在现场)或拍照取证后交窗口录入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注:执勤交警对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重点整治车辆逆向停放、跨车位停放、在停车格外停放、不按规定时间或车型停放等,一经发现,一律按违停行为进行查处。
信息原始来源:http://www.stc.gov.cn/News/InfoDetail.asp?id=57691&catalogid=154&folderid=159&topicid=0
服务热线(0755)26907085
-
(工作日9:00-12:00 13:00-18:00 中午休息1小时)